事实如此浪漫

上帝在小说中创造了意识

考虑到他的伟大、渺小和复杂,以及他的自省能力,他是古代人物——上帝——的扁平的主要例外。 插画:Humphrey King / Flickr

任何现代小说都能做到一些早期文学有时似乎无法做到的事情——表现个人复杂的内心生活。心理语言学家朱莉·塞迪维(Julie Sedivy)在最近的一篇文章中指出,文学史一直是“从将行动和事件联系起来的叙事,到描绘曲折、多层次、自我矛盾的复杂思想的故事的渐进过程”鹦鹉螺功能“为什么古代小说不谈感情?”

换句话说,在古代文学中,字符更多的是作为密码而不是人出现的,是抽象的原型而不是可识别的人。

看看古斯塔夫·福楼拜在他1856年的小说中是怎么写的包法利夫人描述了一个内部状态:“这不是第一次在他们的生活中,他们看到了树木,蓝天和草坪,听见水的流动或微风在树枝的沙沙声,但从来没有,当然,他们看起来都这样想:好像自然以前不存在。”

现在把它和古埃及的杰作Sinuhe的故事:他飞到了天堂,和日轮连在一起;上帝的肉体与创造他的上帝融合在一起。于是,公馆里安静下来了……朝臣们把头靠在膝上;伤心的人。”虽然Sinuhe的故事对放逐和失落的探索,在它的唤起中是美丽的,在过去几个世纪的文学中,我们没有遇到同样的内在感。同样的说法也适用吉尔伽美什.这些故事中也有智慧,但作者在很大程度上是“讲述而不是展示”(用恰当的写作术语来说)。

关于古代人物总体上缺乏内在生命的一个假设来自于特立独行的心理学家朱利安·杰恩斯(Julian Jaynes)及其1976年出版的书《两院制思想崩溃中的意识起源》。Jaynes认为远古人类并不像我们今天这样“有意识”——他们缺乏内省,并将他们的内心独白解读为由神和缪斯产生的。“完全有可能存在这样一个种族,他们会说话、判断、推理、解决问题,”杰恩斯写道,“但他们完全没有意识。”Jaynes看到了荷马的作品《伊利亚特》作为精神上的“两院制”的晚期残余,他解释说,赫克托耳和阿喀琉斯是“被[听觉]幻觉所引导的”,他们“一点也不像我们”。他们是高贵的机器人,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内在性是什么时候产生的?

对希腊人来说,缪斯、守护神和诸神是真实存在的,是在思考或灵感过程中听到的声音。Erich Auerbach 1946年的著作模仿:西方文学中现实的再现关注的是对生活经历的描述。他先于Jaynes,写荷马风格代表“现象以一种完全外化的形式存在,在其所有部分都是可见和可触知的,”他补充说,“或者心理过程是否接受任何其他的处理……没有什么是必须隐藏和不表达的。”Jaynes会争辩说没有什么是隐藏的或者没有表达出来的因为没有可以隐藏或不表达。最古老的文献都没有对内在的描写,因为没有内在的描写。

内在性是什么时候产生的?塞迪威引用早期文学专家伊丽莎白·哈特(Elizabeth Hart)的话说,印刷术是随着印刷术的出现而兴起的,印刷术使人们可以私下按照自己的节奏阅读,加深了认知技能,并产生了对复杂和模糊文本的兴趣。Jaynes主张,在3000年前,由于社会、文化和物质的压力,第一次出现了意识的曙光,这开始打破两院制的思想,压倒了神的内心声音。由于他对文学证据的依赖,杰恩斯受到了文学类型的推崇(约翰·厄普代克(John Updike)为该书的第一版做了宣传),尽管他的心理学同行当时和现在都不相信他。通过赋予意识一个文化起源,“Jaynes否认意识是一种生物现象,”Christof科赫艾伦脑科学研究所(Allen Institute for Brain Science)的主席兼首席科学官维罗妮克·格林伍德(Veronique Greenwood)替她告诉了她鹦鹉螺文章在我们,"诸神停止说话,意识才开始"

然而,尽管Jaynes的两院制思想理论可能是荒诞和令人信服的,我们并不需要依靠心理学或神经学证据来辩论它。文学作品中有一个人物,是古代没有内心生活的英雄的反例。当然,你必须把圣经算作文学。考虑到他的伟大、渺小和复杂,以及他的自省能力,他是古代人物——上帝——的扁平的主要例外。(也有一些小的例外。古罗马诗人维吉尔就是其中之一;正如文学史学家史蒂文·摩尔所做的所示早在米格尔·塞万提斯(Miguel Cervantes)写作之前,这部小说就有了先驱者堂吉诃德,从治下的金色的屁股从公元2世纪的罗马到紫式部源氏物语在11世纪日本。)在圣经的描述中,上帝既是慈爱的又是嫉妒的,是仁慈的又是复仇的,是自信的又是出乎意料的脆弱的。他有时是一个怀疑的神,他可以反复无常。在以赛亚书45:7中,上帝预见到后来文学人物的矛盾和复杂,他说:“我造光,也造暗;我造和平,也造恶:我耶和华做了这一切。”

插图:Tom Blackwell / Flickr

上帝的复杂性可能与圣经是希伯来人从多神论向一神论转变的故事这一事实有关。自19世纪语言学家的“文献假说”以来,我们已经了解了圣经是如何被编辑的,这涉及到不同迦南神所体现的不同人格的合成,成为一个神。从文体上来说,将多个神编辑成一个神的过程,导致了一个描述具有内在能力的神的叙述。根据Jaynes的说法,古代人物的行为是由他们头脑之外的神所指示的;然而,圣经中上帝的性格却把所有的诸神都包含在他自己的头脑里。无论神学观点如何,犹太神都是一个在圣经叙事过程中不断演变的神——与之相反,希腊多神论的神,就人格而言,基本上是静止的。正如文学评论家、前耶稣会牧师杰克·迈尔斯在他1995年的书中所说的那样上帝:一本传记他说,这位犹太神是“一个角色中多种人格的混合体”。

《圣经》中最早的文字部分是由一位名叫“耶和华威斯特”(Yahwist)的匿名犹太诗人创作的,她喜欢用这个词来称呼神(学者哈罗德·布鲁姆(Harold Bloom)颇具争议地声称,这些部分是所罗门宫廷中的一个女人写的)。其他将上帝称为Elohim的部分是由居住在以色列北部王国的Elohist人写的(Elohim这个词在语法上是复数,这点很重要)。随着亚述入侵北部王国,以色列难民与他们的南部邻居同化,这涉及到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史诗融合到Torah。这就产生了文学中第一个多面性的特点。

迈尔斯认为,这创造了描述内心生活的模板,他写道,《圣经》“在精神上更接近。哈姆雷特俄狄浦斯雷克斯。”同样的,奥尔巴赫认为在西方文化中有两种不同类型的模仿:古典的,或荷马式的,和圣经式的。迈尔斯对此表示同意,并指出犹太圣经提供给我们的模型更接近于模仿意识。俄狄浦斯雷克斯呈现了一个单色的人物,他的思想受到比他更强大的力量的冲击。另一方面,哈姆雷特就像上帝一样,因为他的“性格”,迈尔斯写道,“是矛盾的,他被困在这些矛盾中。”

正是这一点使他比其他任何古代人物更容易让人联想到现代意识。一神论的天才之处在于,只有一个神,才有必要发展一种复杂的心理学来描绘他。与奥德修斯相比,上帝与堂吉诃德有更多的共同之处,上帝为未来虚构人物的意识创造提供了一个模板,也许还有有意识的读者。

埃德·西蒙是旁注书评,一个通道的洛杉矶书评。他在利哈伊大学获得了英语博士学位,在那里他学习了17世纪的文学和宗教。他曾为大西洋《巴黎评论日报》永旺探宝器LitHub,百万,等等。他会被跟踪的网站,或者在推特上@WithEdSim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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